服務專線0800-388-007

法律常識

婚外情 提告要件

前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、律師陳博文昨日表示,刑法通姦要成立,舉證 較不容易,須掌握偷情配偶和另一方有性行為證據、捉姦在床,或有其 他客觀證據做為通姦佐證。

陳博文說,較常見情形,是跟蹤配偶與第三者有外宿、開房間情事,當 場捉姦在床,或掌握保險套等物;其他客觀事證,也有助於法院形成通 姦心證,如對方兩人有很「親密」的行為,掌握其往來書信、e-mail, 露骨描述到身體特徵或有過夜等事證,都對通姦提告有不小幫助。

*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

回到頂端
各區聯絡電話
北縣:0800-722-001
北市:0800-822-111
基隆:0800-777-188
宜蘭:0800-722-007
花蓮:0800-6666-11
桃園:0800-007-787
台南:0800-622-111

優良徵信社會員

Line線上客服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