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案例
違反外遇協議夫提告小王反判賠
【蘋果日報】 2015-05-28 Jim
不愛嬌妻愛人妻!北市一名已婚的醫師,不顧家中年輕貌美的妻子,竟與藥廠已婚熟女業務發生婚外情,並讓對方懷孕墮胎,還被戴綠帽的女業務丈夫發現告上法院,他賠了400萬元,與對方簽下保密協議,但人夫後來發現他仍與妻子有聯絡再度鬧上法院。法官認為醫生與女業務僅工作上接觸,反而判人夫違反保密協議要賠償醫師200萬元。
詹男前年因為擔任急診醫師而結識某藥廠的蕭姓女業務員,2、3個月後發生情愫進而交往。蕭女因與丈夫黃男感情不睦,隻身一人赴台北工作,因需要租屋又怕公司知道她家庭出問題影響升遷,詹便自告奮勇出面幫蕭女搞定房事,並發生性關係。前年11月蕭女發現懷孕,為了不讓東窗事發、選擇墮胎。
詹與蕭女的感情原本無人知曉,直到黃男無意間發現蕭女的墮胎同意書,一怒之下跑到台北抓姦並提告。雙方經調解後,詹賠償400萬元並承諾斷絕往來,黃男才撤告,但詹也怕婚外情被張揚,要求黃男簽下保密協議書,承諾永久保密、不干擾彼此生活,「如有違反保密約定,可請求給付懲罰性賠償金200萬元。」
後來黃男與蕭女在去年2月份離婚,豈料之後黃男又發現詹在他與蕭女離婚之前,不僅借了蕭女60萬元,還買了筆電給她,認為是兩人藕斷絲連才導致他與蕭女離婚,氣得再度告上法院,要求詹再賠償400萬元。
法院調查,詹是急診醫師與擔任藥廠業務的蕭女本就有工作上往來,因此會在醫院碰面;至於借錢與買電腦,詹坦承有幫蕭女還車貸,但僅只是幫助朋友,而電腦買來沒兩天也退還給電腦公司,並無贈與。
由於黃男無法舉證詹與蕭女有私下交往,蕭女也稱與黃男早已貌合神離,離婚也與詹無關。法官在審理時,考量從雙方簽下保密協議到黃男與蕭女離婚之間,詹並無影響婚姻的行為,判詹不須賠償400萬元。
反倒是黃男去年2月委託陳姓男子到醫院找詹,在急診室叫囂,甚至將雙方簽訂的和解書讓保全人員過目,還打電話到詹家騷擾,以至於詹父知曉外遇等行為,被詹反控違反保密協議,法官認為黃男確實違反協議內容,日前判黃男須賠償詹200萬元。